很多家長會問:「我已經跟孩子說很多次了,為什麼他還是搶玩具、推人、打人、不肯等?」
其實,幼兒不是一出生就會站在別人的角度想。孩子需要很長一段時間,才會慢慢理解:
我想要的,不一定是別人想要的。
我看到的,不一定是別人看到的。
我覺得好玩,別人可能會痛、會害怕、會難過。
這個能力就叫做觀點取替。
一、什麼是觀點取替?
觀點取替,就是孩子逐漸學會:
別人有自己的想法、感受、需要和立場,而且可能和我不一樣。
它可以分成三種:
| 類型 | 孩子要學會什麼 | 生活例子 |
| 視覺觀點 | 別人看到的可能和我不同 | 我看得到球,但媽媽被盒子擋住,所以看不到。 |
| 想法觀點 | 別人知道、想的可能和我不同 | 我知道明天要郊遊,但弟弟不知道。 |
| 感受觀點 | 別人的感受可能和我不同 | 我覺得很好玩,但妹妹覺得太大聲、很害怕。 |
所以,當孩子搶玩具時,他可能不是故意「不在乎別人」,而是他還在學:
「我想玩」和「哥哥也想玩」可以同時存在。
「我拿到了」不代表「哥哥也開心」。
「我不是故意弄痛他」不代表「他不會痛」。
二、觀點取替不是一次學會,而是慢慢發展
孩子的觀點取替能力會隨著語言、遊戲、情緒調節、衝動控制和社會經驗逐漸進步。
2 歲左右:開始注意別人的反應
這個年齡的孩子已經可能會注意到別人受傷或難過,例如看到別人哭會停下來、看起來有點擔心;也會看大人的表情來判斷新情境安全不安全。這些都是觀點取替的早期基礎。
在兒童發展篩檢的2 到3歲發展里程碑也列出「注意到別人受傷或難過」以及「看照顧者臉色來判斷新情境」等社會情緒能力。
但是 2 歲孩子仍然非常以自己的需求為中心。
他想要,就很容易直接拿;他生氣,就很容易推人或尖叫。
這不是壞,而是大腦還不成熟。
2–3 歲:開始知道別人也有想法,但還很不穩定
接近 3 歲時,孩子可能開始懂一點:
「別人也會想玩。」
「別人也會哭。」
「打人會痛。」
可是,知道不可以,不代表做得到。
因為這個年紀的孩子仍有幾個限制:
- 衝動控制還不成熟
想要玩具的衝動常常比等待的能力快。 - 口語表達還不夠好
不會說「換我」「我也想玩」「你玩好了給我」,就容易用搶、推、哭、尖叫來表達。 - 後果預測還不穩定
他不一定能馬上想到:「我推他,他會跌倒、會痛、會哭。」 - 別人感受還需要大人幫忙說出來
他可能還不能自己想:「我覺得好玩,可是他不喜歡。」
所以,對 2–3 歲孩子,家長不要急著問:
「你知不知道這樣不對?」
「你為什麼不替弟弟想?」
「如果你是他,你會怎樣?」
這些問題對孩子來說常常太抽象。
比較有效的是:大人直接幫孩子把情境說清楚。
4–6 歲:開始比較能理解別人的感受和規則理由
4–6 歲孩子的社會認知明顯進步,開始比較能理解:
「別人可能和我想的不一樣。」
「我做的事會影響別人。」
「別人哭了,可能是因為我剛剛推他。」
在4 歲的發展里程碑中,多數孩子會開始安慰受傷或難過的人、避開危險,也能依不同場合調整行為;而到了5 歲,多數孩子已能在遊戲中遵守規則或輪流。
這時可以開始加入簡單的引導問題:
「你看他的臉,他現在是開心還是難過?」
「他為什麼哭?」
「如果你想玩,可以怎麼說?」
「我們可以怎麼幫他?」
但是仍然要注意:
4–6 歲孩子雖然比較懂,但還不是每次都能控制自己。生氣、疲累、肚子餓、太興奮時,還是可能退回比較衝動的反應喔 !
三、家長可以怎麼教?
教觀點取替,不是長篇說教,而是幫孩子把四件事說清楚:
需求+對方狀態+後果/感受+可以怎麼做
也就是:
- 先說孩子的需求
「你想玩車車。」 - 再說對方的狀態
「但是哥哥還在玩。」 - 指出後果或感受
「你搶走,哥哥會難過。」 - 教孩子可以怎麼做
「你可以說:換我。我們一起等一下。」
這樣說,比單純罵「不可以搶」更有幫助。
因為孩子不只聽到規則,也學到:
「我有需求。」
「別人也有狀態。」
「我的行為會影響別人。」
「我還有別的方法可以做。」
四、生活情境中怎麼說?
情境 1:孩子搶玩具
可以說:
「你想玩車車。」
「可是哥哥還在玩。」
「你搶走,哥哥會難過。」
「你可以說:換我。」
「我們一起等一下。」
情境 2:孩子推人
可以說:
「你想走過去。」
「可是推人會跌倒、會痛。」
「手手停下來。」
「你可以說:借過。」
情境 3:孩子打人
可以說:
「你很生氣。」
「可是打人會痛。」
「手手不能打人。」
「你可以跺腳,或者跟媽媽說:我好生氣。」
情境 4:孩子大叫,影響別人
可以說:
「你很開心,想大聲叫。」
「可是妹妹耳朵會不舒服。」
「我們改小小聲。」
「你可以小聲說:我好開心。」(家長要示範小聲的力道)
情境 5:孩子不肯道歉
不要急著逼孩子說「對不起」。
可以先幫他理解發生什麼事:
「你剛剛推他。」
「他跌倒了,所以哭了。」
「我們可以怎麼幫他?」
「拿衛生紙?拍拍他?把玩具還回去?」
「下次你可以用說的。」
真正重要的不是嘴巴說出「對不起」,而是孩子慢慢學會:
看見後果、理解感受、做修復行為。
五、家長要避免的說法
以下說法很常見,但對孩子通常幫助有限:
「你怎麼這麼壞?」
「你都不替別人想。」
「你明明知道不可以,為什麼還做?」
「你再這樣我就不要你了。」
「你自己想想看你錯在哪裡。」
幼兒的大腦還不擅長抽象反省。
他需要的是大人把事情拆小、說清楚、示範給他看。
可以改成:
「你想玩。」
「他還在玩。」
「你搶走,他會難過。」
「你可以說:換我。」
「我們一起練習。」
六、每天可以在家練習的小活動
1. 看表情猜感受
看繪本或生活照片時問:
「他看起來開心還是難過?」
「你怎麼知道?」
「他可能需要什麼?」
2. 玩輪流遊戲
例如丟球、積木、桌遊、溜滑梯排隊。
大人可以說:
「現在換你。」
「現在換妹妹。」
「你等到了,換你了。」
「你有等,很棒。」
輪流不是用講的學會,是在一次次互動中練出來的。
3. 用娃娃或玩偶演練
例如:
「小熊想玩車車,可是兔兔還在玩,怎麼辦?」
「小熊可以搶嗎?」
「小熊可以怎麼說?」
孩子常常比較容易從玩偶故事理解別人的感受。
4. 大人示範自己的想法
平常可以多說:
「媽媽現在有點累,所以想休息一下。」
「爸爸不知道車車在哪裡,你可以告訴爸爸嗎?」
「妹妹被嚇到了,所以哭了。」
這是在幫孩子學會:
每個人心裡都有自己的想法、感受和需要。
七、如果孩子口語比較慢,要更重視「看得見、做得到」
如果你覺得孩子的口語表達比較落後,此時要教她觀點取替會更辛苦。
因為孩子不知道怎麼說「我要」「不要」「換我」「我生氣」,就更容易用行為表達。
這時家長可以多搭配:
- 手勢:比「停」、指「輪流」
- 圖卡:等一下、換我、不要、幫忙
- 短句:一次只說一個重點
- 示範:大人直接演一次
- 重複:每天在真實情境中練習
也建議和醫師討論是否需要進一步評估:
聽力、語言理解、表達性語言、共同注意力、遊戲能力、社會互動與整體發展。
找醫師評估不代表孩子一定有嚴重問題,而是越早幫孩子找到合適的表達方式,衝突行為通常越容易改善。
給家長的提醒
孩子學會觀點取替,不是靠一次講道理,而是靠大人一次次冷靜地幫他整理:
我想要什麼?
別人現在怎麼了?
我的行為會造成什麼後果?
我可以改成怎麼做?
每一次你幫孩子說出這些,都是在幫他建立同理心、社會理解和自我控制。
所以,當孩子又搶玩具、推人、打人時,請記得:
先保護安全。
再用短句說清楚。
接著示範可以怎麼做。
不要期待孩子一次就會。
孩子不是不講理,
他是在大人的陪伴下,慢慢學會理解自己,也理解別人。



